各研究所、教研室、科室:
為了表彰2015年在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工作努力,成績突出的教師,院務會決定繼續開展“教學貢獻獎”和“管理貢獻獎”的評選活動。請各部門按評選條件和程序認真組織好本部門的評選工作。
一、評選條件
“教學貢獻獎”和“管理貢獻獎”的人選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本職工作,甘于奉獻,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在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工作努力,成績突出。
二、評選機構
1、各科室、研究所、教研室
2、院務會
三、獲獎名額
教學貢獻獎11名,管理貢獻獎11名
四、評選程序
(一)推選階段:
12月25日——1月4日,各科室、研究所、教研室按以下要求推選初選名單并報送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辦公室。
按照各部門的人數比例,具體評優名額如下:
法理學研究所2名
法律史研究所2名
憲法研究所2名
行政法研究所2名
法律職業倫理教研室、實踐教學教研室2名
軍事法研究所1名
立法學研究所、法律語言教研室共1名
輔導員4名
行政人員6名
研究所、教研室秘書1名
(二)評選階段:
經院務會讨論确定最終獲獎人選。
五、表彰形式
在2016年1月12日(周二下午 暫定)年終總結與創新大會上,對獲得“教學貢獻獎”和“管理貢獻獎”的教師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