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講壇第七講 “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的中文用語探析
2020年10月23日晚7點——9點
2020年10月23日晚上19:00—21:00,由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主辦的“翻轉講壇”系列講座第七期在“騰訊會議”平台上順利舉行。本次講座的主題是《“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的中文用語探析》,本次講座由行政法研究所胡斌老師主持,由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軍事法學專業2018級博士研究生孟譽雙主講,外交學院國際法系副教授王佳老師和山東大學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講師田立老師點評。近60名聽衆同時在線收聽了此次講座。
講座伊始,胡斌老師首先對本次講座的主講人孟譽雙博士和兩位評議嘉賓王佳副教授及田立老師進行介紹,并對他們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
緊接着,由孟譽雙博士向廣大聽衆作《“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的中文用語探析》主題報告。本次報告共包含三部分。
第一部分,孟博士首先介紹了自己的論文寫作背景。他認為,在《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中文文本對“禁止使用武力原則”作出曆史上首次中文表述時,其用語就存在有兩處翻譯瑕疵。後來,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戰争法,亦即“訴諸戰争權”(jus ad bellum)和“戰時法”(jus in bello)的相關立法活動不斷進行,“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的用語在相關條約中或在提及《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時被引用、或被獨立使用、亦或在“侵略定義”用語中被借用,并在這一過程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修正。但是,從各次修正後的表述中看,不僅其中文用語的瑕疵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而且修正的結果也是不一緻的。正是出于上述原因,使得對該原則中文用語探析迫在眉睫。
第二部分,孟博士闡釋了“禁止使用武力原則” 中文用語的翻譯瑕疵。“禁止使用武力原則”中文用語是根據其法文、英文用語翻譯而來的。他指出,中文用語的作準地位同其譯文屬性并不相矛盾,也不受其譯文屬性影響。譯文屬性決定于該文本的形成過程,而作準地位決定于相關條約中對作準語文的規定。《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是“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用語的源頭與核心,也是造成其中文用語問題的源頭,《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中文用語的翻譯瑕疵主要有兩處。“其一是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式)”兜底句位置瑕疵,其二是“威脅和使用武力”短語修飾關系瑕疵。
第三部分,孟博士讨論了“禁止使用武力原則”中文用語翻譯瑕疵的修正問題。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原始中文副本和《關于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系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中的表述,上述兩文本形成于蔣介石非法代表中國占據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機構的中國席位期間。雖然在其表述中,瑕疵被不同程度地修正,特别是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原始副本的表述中被同時修正,但是這兩次“禁止使用武力原則”表述之間及其同《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在句式結構上均存在較大差異,說明這兩次修正較有可能是各對“禁止使用武力原則”其它譯文——主要是英文——的表述進行再翻譯後的客觀結果,并非有意為之,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除上述兩文本的表述外,孟博士還提出在《侵略定義》和《羅馬規約》第八條之二中的表述,特點是兜底句位置瑕疵均得到修正,且均不涉及修飾關系瑕疵。另一組是直接引用、使用“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用語的餘下其它表述,特點是其中修飾關系瑕疵均得到修正,兜底句位置瑕疵均未得到修正。可見,“侵略定義”用語和直接引用、使用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用語間的聯系似乎并未建立,甚至使得同源但尚未統一形态的兩個表述在《羅馬規約》序言及第八條之二中并存,頗有“凱撒的歸凱撒、尤利烏斯的歸尤利烏斯”的烏龍感。
最後,孟博士認為:“禁止使用武力原則”中文用語的正确表述可以為:“各國在其國際關系上不得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侵害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的其他方式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其具體的用語應根據相關語境進行調整。此外孟博士還提出“禁止使用武力原則”中文用語問題還可能反映出了中文學界在戰争法研究上待進一步加強之處。未來,可從以下三方面進行努力:一是加強戰争法相關中文用語的整理和統一化工作。二是加強對戰争法的基礎研究。三是加強戰争法領域和外交領域、中文翻譯領域的對接。
報告結束後,由外交學院國際法系副教授王佳老師對孟博士的文章進行點評。王佳老師首先肯定了孟博士論文選題的問題意識,對論文的學術價值做出了高度評價。随後王佳老師提出了孟博士的論文在文字表述上不夠法律化和專業化,并對孟博士文章的修改提出了積極有益的建議。此外,王佳老師還以期刊編輯的身份向孟博士和所有參加講座的同學提出了寶貴的論文選題和寫作建議,王佳老師建議同學們關注學術界研究的熱點問題,避免過于曲高和寡的選題。這樣寫出的論文會有更高的引用率,更容易獲得期刊編輯的歡迎。最後王佳老師還向大家推薦了南京大學徐有福教授的著作《學術論文寫作十講》,對同學們論文寫作水平的提高會有很大的幫助。
在王佳副教授對孟譽雙博士的論文作出點評後,山東大學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的田立老師對文章進行評議。田立老師從軍事鬥争法理依據的角度對“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的研究價值給予了高度認可。田老師建議,在目前我國台海局勢高度緊張的背景下,加強對“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的研究有助于為我國的國際行動尋找重要的合法依據。此外,田老師認為孟博士的論文中缺少對“禁止使用武力原則”中文用語瑕疵的論證,建議孟博士加強對這一問題的證成。
孟譽雙博士對王佳副教授和田立老師的細緻點評表示感謝,并對兩位老師針對文章内容所提的問題進行回應。孟博士解釋了本文的主要目标是尋求“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的中文用語在形式上的一種一緻,為相關的國際法及軍事法研究奠定更好的基礎。孟博士還向兩位評議老師請教了關于論文參考材料引用方面的問題。兩位老師對該問題進行了耐心細緻的解答,兩位老師提出寫論文不能“為了引用而引用”,腳注的添加要以論文的需要為原則,要根據論文研究的實質問題搜集相關的參考資料。
兩位嘉賓的精彩發言也引發了與會人員的思考和讨論,大家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針對條約作準文本的修正是否會涉及法律效率的變動,條約的解釋和特定國家的立場之間應如何平衡等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讨論。
最後,胡斌老師對王佳副教授和田立老師的用心點評表示感謝,并對本次講座進行總結發言。“翻轉講壇”系列講座第七期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