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檢察官與法官的關系”講座在學院路校區教學樓220室如期舉行。本次講座由美國伊利諾伊州聯邦法院首席法官、中美交流委員會委員邁克·米姆法官主講。我院副院長焦洪昌教授擔任主持人兼評議人。
米姆法官說,單純的用朋友或敵人來形容檢察官與法官的關系,并不十分确切。但是從相互尊重的角度來說,檢察官與法官更接近于朋友的關系。這是因為,代表國家的檢察官與代表被告個人的律師存在本質的區别,而檢察官與法官之間則不存在這樣的區别。而且,檢察官與法官地位相等,許多法官在任職以前曾擔任過檢察官,近似的文化水平和經曆也使得檢察官與法官容易接近。
接下來,在交流環節,與會者進行了踴躍的發言提問。米姆法官根據提問,就法官的中立、美國的赦免制度、美國的嚴格程序主義等問題作了詳盡中肯的回答。
最後,焦洪昌教授作了總結性發言。他說,美國司法制度的核心是行政權力服從司法權力,即二者的對抗關系。在中國,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與法院是監督關系,對于當事人而言是不平等的。将美國的建制轉化成中國的文化,要區分人類共同的思想結晶與中國特色,有所取舍。他說,本次講座是一個開放性的講座,報告了一些事實以及觀念性的制度。
本次講座令同學們受益匪淺,整場講座氣氛活躍,在熱烈的掌聲中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