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本院第七次學生代表大會學生代表選舉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根據《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學生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代表是本會最高權力機關學生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依照《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學生會章程》的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章 分則
第一節 學生代表的任職條件
第三條 學生代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本院登記注冊的全日制本科生、雙學士二學位學生;
(二)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在同學中有一定的威信,能代表廣大同學的根本利益;
(五)為人正直,品德高尚,能夠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六)善于表達,具備與老師或其他同學進行廣泛深入的溝通交流的能力。
第四條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學生代表:
(一)在校期間,受過校級或院級處分的;
(二)經本班級三分之一以上同學反映其行為表現與本辦法第三條之相關規定不符的;
(三)經本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研究決定,不宜擔任學生代表的。
第二節 學生代表的名額與分配
第五條 本次學生代表大會共産生學生代表98名(包括當然代表),占我院學生總數 8.8%。
第六條 學生代表名額分配如下:
(一)本科生:2012級 每班3名,共4個班,總計12名;
2013級 每班3名,共4個班,總計12名;
2014級 每班7名,共4個班,總計28名;
2015級 每班7名,共4個班,總計28名。
(二)雙學士、二學位:共3名。
(三)第六屆第二任學生委員會委員和本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委員是當然代表,共15名。
第三節 學生代表選舉的基本原則與方式
第七條 學生代表的候選人采取自我推薦的方式産生,學生代表由各班同學在本班候選人中民主選舉産生。
第八條 學生代表的選舉應當由本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制度與代表工作處安排1-2名籌備委員會委員或工作人員到場監督見證。學生代表的監督見證人員應當佩戴工作證出席選舉,進行現場見證并填寫見證表。
第九條 2012級、2013級學生代表選舉遵循各班自治的原則,由各班級班級委員會結合本班實際情況自行組織。認為有監督見證必要的班級,可向籌備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由制度與代表工作處按照書面申請安排相關人員到場監督。不需要籌備委員會協助監督見證代表選舉的班級,根據班級實際情況,參照本節規定執行。
第十條 各班的學生代表選舉應由班長負責召集并主持,同時可以邀請輔導員或班主任參加。
學生代表選舉前,應當确定發票、計票、監票、唱票人員,并且上述人員均不可為學生代表候選人。
選舉由監督見證人員統一分發選票,投票人應認真填寫選票,對所選人應填寫中文全名,否則無效。
第十一條 各班進行學生代表選舉時,須有全班同學二分之一以上參與投票,方為有效,未達到規定人數的,應當重新召集,第二次仍未達到法定人數的,應當報請本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處理。
第十二條 學生代表選舉的基本程序如下,各班級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一)主持人宣布本班本次選舉的基本流程等内容;
(二)候選人作簡短的競選演講;
(三)投票;
(四)當衆統計票數并公布選舉結果。
學生代表的選舉結果按照候選人的得票數降序排列,在各班應選代表名額内的候選人,即當選為學生代表。
第十三條 學生代表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
第十四條 選舉過程中,回收的選票數若多于實際到場人數,則視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投票選舉。
第十五條 投票過程中到場同學應當尊重自己和他人的選舉權,嚴禁交頭接耳、拉票、起哄等破壞選舉秩序的行為。
第十六條 本班三分之一以上同學對選舉結果有異議者,可于選舉結束後兩日之内向本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制度與代表工作處提出複議申請,制度與代表工作處收到申請後應立即進行調查并将結果交由本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審議。
第十七條 學生代表必須于2016年4月4日前選舉完畢,當選學生代表須認真填寫代表登記表,由制度與代表工作處統一回收,并由本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對代表資格進行審查。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用的“以上”均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 本辦法所用“本次學生代表大會”均指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第七次學生代表大會。
第二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第七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執行,自第七次學生代表大會閉幕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