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宣傳部長李秀雲:
各位觀衆,各位聽衆,各位兄弟院校的同仁們,各位體育總局的夥伴人,今天上午我們繼續在政法大學對面的學術報告廳,舉行我們本次研讨會的第三場論壇。主講人是我校年輕的教授馬宏俊,在上個世紀的時候,他一直從事律師學的研究,并且有廣泛的社會活動,從事律師業務,是中央電視台、北京電視台、地方電視台法制節目上鏡比較高的一個律師學者。進入本世紀的時候,他的學術研究興趣轉到了體育法,所以今天他會給大家帶來一個非常精采的學術報告,演講的題目是關于體育産業的法律研究,大家歡迎!
體育産業法律問題研究 主講人:馬宏俊教授
大家好,剛才我們李部長,也是我的老同學,這一番評價弄的我有一點誠惶誠恐,說她對我不了解,剛剛知道我從事體育法活動,隻能說她官僚了,她當上官以後不夠體恤民情,所以對我比較缺乏了解。其實,我感覺前面說的之所以電視台有一些上鏡,主要是電視台一是很官僚,在一個很小的圈子内一個偶然的機會認識我了,覺得我幹活比較賣力氣,就來找我。我們今天有一個比較寬松的氣氛,昨天都是我們體育界,或者說法學的重量級人物,今天前一階段給大家放松的一個機會,十點鐘以後又是我們法學泰鬥江平老師給大家做演講,會議安排我在這樣一個時間,這樣一個地點,這樣一個話題可能是讓我們放松一下。我們更多的是交流,就我自己發表的意見,僅僅是對體育産業的法律問題的認識。
其實我進入體育學學習也是一個偶然的機會,準确的講是在世紀之交,就是昨天來的兩位韓國教授,他們在很偶然的機會知道我在這方面有興趣,所以那次邀請我參加一個主題為體育産業的研讨會。我前一段主要是做律師學,從事律師實務的研究,我以律師的身份代理過幾次體育事故的糾紛處理,就跟韓國人聊起來事故處理,所以當時很熱烈,給他們留下一些印象。說起來時間過的很快,一晃又是五年了,他們來到了北京。通過昨天李炯圭介紹,我記得他好象是講了二十多個案例,來闡釋體育保險的一些法律問題。昨天休會時候咱們也有一些會議代表跟我交流,就談到了體育保險的問題,特别是感覺到似乎認識到體育法是不是就是一個民法的問題,我感覺關于體育法的概念、認識,後面可能還會有一些學者跟大家進行探讨。可以說體育法覆蓋的是整個法學的全部領域,隻有不過現在在我們國家涉及到許多問題是民法問題,主要是在糾紛處理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關注的都是一個經濟利益驅動的問題,特别是我們現在感覺到搞體育活動沒有錢是不行的。所以,後來我們在改革開放以後,我們體育界也在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昨天魏老在這裡發表演講,我覺得那些話隻有以他現在的身份才能發表出來,才能獲得精采的結果。如果他還是原來官員的身份,是不行的,特别是對于體育總局的一些評價。會間休息的時候,劉岩部長說了隻有魏老敢那麼說,我們誰也不敢那麼說。魏老從一個方面來講,盡管他當初參加了一些立法,但是現在時過境遷,他也勇于批判,這一點非常可貴。在批判别人之前,我們先批判我們自己。
關于體育産業的問題,首先就涉及到如何定義的問題。我記得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時體委有一個領導同志談到到底什麼叫體育産業?就他的認識來講似乎在工人體育場賣冰棍的都應該屬于體育産業。直到現在我也看了我們一些資料,一些著作,關于體育産業的定義可能一直還有一些争議,到底什麼是體育産業。現在我們在高等教育領域裡面也在探讨什麼是教育産業,還有教育産業化的問題。可以說我們中心從成立以後,就一直受到澳大利亞大學的關注,我們也跟他們進行幾次談判,在如何推進體育法學教育方面,包括我們還探讨過合作,從事體育法律碩士的培養。在這些方面,我們深深的有一個體會,就是澳大利亞的法律教授,他們的确是教育産業體制下産生出來的這樣一些學者,和我們看問題,從思維方式上,從思維理念上的确很大的差異。在體育産業這個問題上來講,是不是說歸屬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一些産業機構,或者叫盈利機構,就屬于體育産業?那麼這個問題一直是值得探讨的,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現在看來,我們很難給體育産業一個恰當的定義,這不是我力量所能及的,需要我們在座的同仁們今後給它下一個定義。我個人認為體育産業主要針對的是體育競技活動和體育健身活動,也就是說它是由體育活動本身産生出來的這樣一種盈利性企業。那麼,體育産業肯定要解決的是盈利,沒有盈利,恐怕産業這個詞我們很難在這裡面界定,盈利肯定有它突出的特點。昨天魏老也提出一個問題,他認為體育彩票不是體育産業,而且也提到陳淮研究員的專著,裡面也明确講了不是。我對這個問題缺乏和魏老的溝通,我們雖然見個幾次面,交談過,但是缺乏對這個問題的探讨。我倒覺得體育彩票,在國際經濟活動當中,認為是一種博彩業,是隸屬于博彩業的範疇,博彩業本身來講屬于産業沒有問題,它就是以盈利為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