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法律史研究所“道法古今”講堂第三十九講《明清法律社會史的旨趣》在線上順利舉辦。講座由同濟大學汪雄濤老師主講,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史志強老師、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王世柱老師與談。會議由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謝晶老師主持。校内外二百多位師生參與講座。

汪雄濤老師首先對法律社會史的脈絡進行了梳理。他指出,梁啟超先生将中國法律思想史和法律制度史進行了區分,标志着中國法律史學科的成立。瞿同祖先生完成了中國法律史研究範式的轉變,其著作《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将中國實踐嵌套進入梅因“身份—契約”的範式,主張家族和階級是中國法律的基本特征。梁治平先生則認為研究在于“辨異”,其著作《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研究》暗含的基本前提是傳統中國的法律與西方法律具有很大不同。他們在研究方法上的共性是,不是從事實描述到結論,而是從理論構建到結論,并不太具有法律社會史的色彩。然而,二位學者在後期的研究中發生了轉向,法律社會史的色彩逐漸增加。例如,瞿同祖先生的《清代地方政府》與梁治平先生的《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首先在史料結構上發生了變化,選用的大量史料均來源于社會史;在研究方法上,則采用了“事實描述在前,理論構建在後”的方式。梁治平主編的《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記載了日本學者的探索,與之前的中國法律史研究有很大的不同,其以實踐、案例、契約文書作為基本的研究素材,具有更加鮮明的問題意識。黃宗智教授的著作《民事審判與民間調解:清代的表達與實踐》是對日本學者的回應,主要探讨了清代基層司法實踐,該書一個鮮明的特征是采用了大量訴訟檔案。

接下來,汪雄濤老師就社會學、法學和曆史學對法律社會史的影響進行了剖析。由于社會學十分強調實踐的維度,因此法律社會史有着深深的實踐烙印,法學則給法律社會史帶來了規則與糾紛的問題意識,曆史學則給法律社會史研究帶來了史料與時間節點。從史料上來看,國家層面和經典思想家述論是傳統材料,而社會史史料則是與國家層面相對的、具有相當實踐性的材料。曆史學同時帶來了研究的時間節點,明清以前,尤其是宋代以前,社會史的材料很少,而該類史料在明清時期呈爆發式增長,例如清代具有大量的訴訟檔案,明清時期的判詞更是汗牛充棟。因此,基于史料的豐富程度,法律社會史研究以明清時期為重點。從時間節點上來看,明清時期處于傳統社會晚期,現代中國前夜,那麼,中國傳統法律秩序是什麼?與西方有何不同?并且明清時期下又具有獨特的問題。明清法律社會史直接指向了兩個重要領域,也即明清司法和明清契約。

汪雄濤老師指出,明清法律社會史主要圍繞着審判準據、司法機制和契約相關問題展開。就審判準據,研究的取向多着眼于基層司法,也即州縣司法。滋賀秀三認為,傳統中國州縣審判的基準是情理,帶有變動性和個别性,以情理為審判基準的審判本質上是一種調解,傳統中國的基層社會秩序是變動不定的。寺田浩明思延續了滋賀秀三的看法,主張傳統中國的社會秩序處于不停的調整中。與之相對,黃宗智教授認為清代審判是以法律為依據的,法律的地位明顯高于情理。徐忠明教授則認為清代的司法實踐既不是絕對的情理,也不是絕對的法律,而是在情理中盡力維持平衡。汪雄濤老師認為,在實際的司法中常常出現情理和法律的沖突,“情理兩盡”是一種理想狀态,情理的本質則是為了平衡利益。俞江教授則區分了财産案件和身份案件處理的不同模式。就司法機制,瞿同祖先生主張社會調解說,認為糾紛即便到達了官府,也回由于士紳介入回到民間。這種觀點受到了法律史學界的挑戰,認為其忽視了國家在糾紛中的作用。滋賀秀三認為,國家審判帶有強烈的調解色彩,可以稱之為“教谕式的調解”。黃宗智教授認為,日常糾紛民衆總是選擇官方調解而非宗族調解,其強調第三領域的調解,也即國家與民間力量的互動,主張糾紛是在國家與民間的互動中解決的。近年則出現了“個人—國家”說,裡贊教授認為,社會力量在傳統糾紛解決中的作用并不明顯,清代有相當多糾紛沒有經過調解直接訴諸州縣。俞江教授則提出清代訴訟格局已經轉變為以國家為中心,但當事人在解決糾紛過程中有較大自主權。汪雄濤老師認為,清代州縣訴訟既不是溫情脈脈的情理司法,也不是官批民調,而是一種壓制性訴訟,民間力量沒有想象中那麼大,國家和個人都處于艱難的地位,不應該受到過分美化。就契約相關問題的研究,岸本美緒認為,契約處于傳統中國社會的關鍵環節,王帥一研究員主張傳統中國并非身份社會,契約也可能是充滿現代性的,由契約帶來的社會秩序并不一定像西方那樣,俞江教授在中國傳統契約領域内深耕,以契約、合同等本土素材闡述傳統中國的民間法律秩序。

就明清法律社會史的材料,汪雄濤老師作出了如下分類,首先是契約,契約是典型的法律社會史素材,近年來大量出版,問題則是如何從從日益豐富的史料中推進基本理論和創新;其次是判牍和案例,楊一凡教授近年來進行了大量史料的整理,然而問題是學界的利用并不太多,并且利用的程度小于整理的程度;接下來是訴訟檔案,分為中央司法檔案和州縣訴訟檔案;第四是筆記史料,存在的問題是利用比較薄弱,高質量的筆記史料不多;代表著是《道鹹宦海見聞錄》;第五種則是刑名指南,例如各類官箴書;訟學文獻相對而言不多,比較零散,收集比較困難。

汪雄濤老師認為,法學、社會學、曆史學對法律社會史研究同等重要,良好的法律社會史研究必須要建立在事實描述之上,充滿問題意識和理論訴求。理論的提煉和對話是法律社會史研究的重要範疇。
史志強老師對汪雄濤老師的報告從細節和史料的層面進行了補充,其對汪雄濤老師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其報告對八十年代以來對法律社會史的研究進行了詳細的梳理,有助于幫助大家掌握了解現有研究的基本面貌。王世柱老師認為可以把法律社會史視為曆史社會學的分支,其結合美國中國學的研究範式轉向對汪雄濤老師的報告進行了分析,主張清代的中國實踐具有複雜性,不能以區域性研究來反映社會整體面貌。汪雄濤老師就上述内容進行了回應,認為傳統中國的體制具有強大同質性,關鍵在于尋找與研究相契合的素材。

部分師生就中國法對利益表達的特征、區域史與法律史的交流以及适當材料的搜集問題同汪雄濤老師進行了交流。謝晶老師對汪雄濤老師表示了感謝,并對老師再次莅臨法大表達了期待。至此,本次講座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