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由體育法研究所主辦的我院“體育法治與健康中國”第13期論壇在學院路校區順利舉行。本期學術論壇邀請美國資深體育法律師、仲裁員、特别法官Jeffrey G. Benz先生主講,内容是興奮劑争議解決的現狀及未來。論壇由體育法研究所所長馬宏俊教授主持,袁鋼副教授翻譯。我校體育法專業博、碩士研究生及部分校外體育法專家參加了論壇。
Benz先生的發言沿着時間脈絡,簡明扼要又極其生動地展示了反興奮劑法治的過去、現在和未來。論壇分為五大部分:一是2003年以前的興奮劑規制,二是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03,三是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09,四是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15,五是未來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20。
在論壇之初,Benz先生将其個人“身經百戰”的體育法生涯向與會師生做了介紹。進入正題後,他首先介紹了2003年以前的興奮劑規制,并指出了當時的特點:每一個單項體育聯合會都有自己的規則,各個單項聯合會的規則并不統一,也沒有标準的聽證程序。
其次, Benz先生介紹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産生和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03,他指出,這一版條例最顯著的特點,是首次規定了嚴格責任和以兩年為基準的懲罰。
對于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09,Benz先生認為其是對條例2003的修改,條例2009規定了懲罰以兩年為基準、無過錯或無重大過錯可縮減禁賽期、加重情節可增加禁賽期和對特殊物質的處罰規定等。為了幫助大家深入理解條例2009, Benz先生還以2012年的阿姆斯特朗案件為例,展開了深入剖析。
随後Benz先生介紹了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15。條例2015強化對運動員合法權益的保護,并且廣泛采用比例原則:故意違規者,加重處罰;違紀累犯者,從重處罰;無過錯或無重大過錯、自首者,減輕處罰。Benz先生還重點強調了條例2015中的無重大過錯或無重大疏忽縮減禁賽期條款,并介紹了興奮劑違紀的各種處罰。
最後,Benz先生介紹了未來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20、管轄權、仲裁标準、聽證、CAS反興奮劑分庭等,并結合著名足球運動員、秘魯國家隊保羅·格雷羅的案件,闡釋了相關的規則。
在主題報告之後,我校體育法學專業的同學們向Benz先生踴躍提問,包括反興奮劑的正當性、仲裁之外興奮劑糾紛是否可适用于調解和解、興奮劑豁免權是否公平等, Benz先生作出了精彩而風趣的解答。講座在全體師生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文/張姝圖/郭忠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