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明确了單項體育協會的法定職責,指明了單項體育協會法治化改革的最根本方向。為落實單項體育協會法定職責,應盡快廢止《全國性體育社會團體管理暫行辦法》,做好到國際體育組織實習、任職的人才選拔和儲備工作。單項體育協會應完全獨立負責本項目普及與提高,規範本項目體育競賽活動;應健全和完善會員制度,維護會員合法權利;應接受體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健全内部治理機制,制定行業規則,加強行業自律。
關鍵詞: 體育法; 單項體育協會; 實體化; 體育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