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進法學學府的那一刻起,我們開始不斷思索,法律人的使命應當落于何處?
我們在問:我們到底從何學起?該怎麼學?我們怎樣将學習、學生工作與生活真正平衡起來?我們怎樣邁向更遼闊、更廣袤的生命?
他們在答:我以自身生命觀照天地,願給你最真摯的分享;我以滿腔熱血投身學術,願述說求學以來用心貯藏的積澱;我以每一言、每一行為你舉起燭火,照亮彼此的一段旅程。
走進師者如蘭,于訪談與思索間,駕一葉扁舟,渡遠洋以遙望前途似錦,聞師道以辨明人生方向,共赴你我光輝未來。

1、您從本科到博士都在法大求學,對法大最深刻的體會是什麼?
體會有很多,至于最深刻的,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很直觀的一點是,法大确實比較小,本科院很小,研究生院更小。我的本科在昌平校區,研究生在海澱校區,博士是在中歐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讀的,也算是在昌平,所以在學校裡并沒有感受到一個特别廣闊的空間。
第二個,我們學校确實有一些自己獨特的氣質。因為它是一個專業的政法院校,和很多綜合性大學不太一樣,所以有跟法學相關的一些獨特氣質。我們每天都關注法律,逐漸地本身也有一些特别的追求,所以這種氣質逐漸地在這樣一個小校園裡就産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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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您在《基因科技倫理等法理劃界:以人權為中心》一文中指出确立人權價值在基因科技倫理的讨論中有着重要的作用,那麼您認為人權價值在整個法理學研究中扮演着怎樣的角色呢?
人權是法律實踐的一項基本價值,但它并不限于法理學的研究,它是憲法學研究中的一個重要主題,我們也有單獨的人權法學加以研究。我們也會從法理學的角度對人權的本質、人權的保障做出理論上的回應,為人權的基礎提供一些不同的角度。我自己的研究更多關注諸如基因科技等新興科技形态對于“人權”這個概念本身會造成怎樣的沖擊。因為我們所講的人權,一個概念核心是它的道德基礎。作為一個人為什麼會享有人權?我們享有人權的基礎是什麼?科技可能會對這一點造成挑戰。
精彩句子:因為我們所講的人權,一個概念核心是它的道德基礎。作為一個人為什麼會享有人權?我們享有人權的基礎是什麼?
3、随着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科技發展、經濟增長等也在不斷塑造着新的社會形态、産生新的難題,那麼您認為未來法理學在哪些方面可以回應這些問題呢?
我這幾年對這個主題進行了研究,還沒有完全成型的概念,現在的想法主要是科技法理。我們可以關注的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在科技的挑戰面前,法律是否經曆了一次具有革命意義的重構,也就是法律傳統的形态、功能和價值是否被科技重構;二是我們如何從法律的角度對科技進行回應。現在學界正在從不同的角度對數字科技領域的重大突破做出探索,法理學則更多地從價值的視角來回應這些挑戰,同時也為部門法的研究提供方法論上的支持。
精彩句子:在科技的挑戰面前,法律是否經曆了一次具有革命意義的重構,也就是法律傳統的形态、傳統的功能和價值是否被科技重構。
4、您在《法律保衛家庭:重構孝道的法治形象》中提及法律與孝道的結構性張力問題,您如何理解家事法中的法理?
孝道在傳統的法律實踐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随着現代社會的發展,它的法治形象變得有點模糊。在法律保障孝道的過程之中,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裁判,都存在一些搖擺不定的方面。
家事法中的法理其實是個比較大的問題,因為家事法涉及很多層面,既有橫向的關系,也有縱向的關系,主要涉及的還是婚姻家庭法,我其實并不擅長,也沒有做專門的研究。但是裡面所涉及的法理,可以說是家事法和一般民法的區分之所在。家事法與一般私法的不同之處在于家事法的倫理色彩更強,因為家庭畢竟是一個倫理實踐的場合,家事法中的法理可能更多會涉及法律和道德之間的關系。這個問題還涉及如何理解民法典中關于婚姻家庭的相關規定、在處理家事糾紛的過程之中怎麼能夠把倫理道德和法律相結合等複雜的問題。
很多的民法學者在從法理學角度進行研究的時候,更多地隻是強調倫理的色彩,但是畢竟家事法是身份法,和其他法内容不一樣,所以我們更看重身份法上所有的倫理色彩。
精彩語句:家事法與一般私法的不同之處在于家事法的倫理色彩更強,畢竟家庭是一個倫理實踐的場合,家事法中的法理可能更多會涉及法律和道德之間的關系。
5、從軍都學子到法大教師的身份轉變中,您怎麼适應這種轉變?您在此過程中對法理學這門學科的本質和價值有什麼更加深刻的理解嗎?
我的轉變不算太明顯,因為我的經曆可能和很多老師不太一樣,我從政法大學畢業之後,先到了另外一所學校工作了五年,之後再重新回到法大。所以應該說我的身份轉變在我回法大之前就已經完成了。當然重回這個我讀了十年的學校,也有一些需要适應的轉變,比如說我以前的老師成了我現在的同事,我從學校的學生成為學校的老師,隻是轉變可能沒有想象的那麼激烈,它比較平緩。
我研究以及教學的是法理學,這種轉變包括我在法理學這個學科從學生到教師的轉變。讀書的時候是在這個領域求學,而工作之後則是要研究這個領域,以此為業了,從學習的對象轉化成為工作的對象,這種體驗當然是不太一樣的,但是更多的還是研究的深化。
随着對相關主題的研究的深入以及研究領域的拓展,我對法理學的理解也趨向全面,因此我會把它稱之為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一個不斷提升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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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您的課堂十分受同學們的歡迎,請問老師會從哪些角度來考慮設計課堂呢?您獨特的課堂風格是怎樣形成的呢?
我剛回到法大,大部分時間是線上教學,一開始不是那麼适應,所以很難形成一定的風格,但是我們還是希望通過講課内容的設計,讓隔着屏幕的師生之間能夠跨越物理界限所帶來的阻礙,實現有效的知識傳遞。
但我更喜歡線下授課這種傳統的方式。隻要學生們坐在那裡,我們處在同一個物理空間之中,我們就可以面對面地進行更真實的交流,就能有情感的共鳴以及知識的真實傳遞。
在線下,我也會因為學生們的反饋而有所感受。法理學可以說是所有法學學科之中理論性最強的一門學科,它很容易會讓學生覺得比較抽象難懂,所以我就盡可能地改變學生對于法理學的誤解。因為法理學其實很有意思,一些看似抽象的概念都與我們的實踐緊密相關、密不可分。我希望能夠讓學生們從這門看起來比較抽象的課程中感受到樂趣,能夠發現法理學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一門與法律實踐緊密關聯,能夠有效地對法律實踐做出充分回應的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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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作為農村與法治研究會的指導老師,也多次受邀參加過學生社團的講壇活動,您參加學生舉辦的活動相較于其他活動有什麼不同的感受嗎?
社團的功能非常明确,比如我參加的農村與法治研究會,它關注農村問題與農村中的法治實踐,所以它舉辦的活動指向性與風格都非常明顯。因此社團活動與老師們參加的學術活動确實不太一樣。
不同于進行學術報告,參加學生社團的活動時,我主要和大家交流一些真實的想法,也包括很多自由的觀點與直觀的感受,這是在學術活動中做不到的。在學生活動中與同學們更可能在某些方面形成共識,産生共同的體驗。而且由于受到層次的限制,有很多專業性、學術性較強的話題,學生也不一定能夠完全理解。所以我覺得學生社團活動會更加地靈活和輕松,參加社團活動的體驗感會更好一些。
精彩語句:參加學生社團的活動時,我主要和大家交流一些真實的想法,其中包括很多自由的觀點與直觀的感受,這是在學術活動中做不到的。
8、經過您在牛津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的訪問,您怎樣看待世界法理學的發展對于中國法理學的影響呢?
這個問題特别大,但是可以從一些小的方面來回答。中國的法理學在不同的研究方向和領域都受到西方的影響,但也存在中國法理學自身的特質。
從時間角度來說,這幾十年以來世界法理學一直在方方面面對中國法理學産生了一些影響。我覺得世界法理學的發展以及我自己關注的英語世界的法理學,它對我們的影響依然持續。中國和世界有一些交流,世界為我們提供的一些框架概念對我們來說仍然是有用的。不管是對于我們自己理論的研究也好,還是對于更好地理解中國法理學實踐的一些概念,世界法理學仍然是有用的,仍然是值得借鑒的。
精彩語句:中國的法理學在不同的研究方向和領域都受到西方的影響,但也存在中國法理學自身的特質。
9、您在《法理學貢獻于刑法學的方式:以刑法觀為例》一文中指出“‘部門法理’這個概念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法理學與部門法的結合點,而是部門法自身理論提升後所提出的一系列命題”您如何理解法理學對其他部門法的作用以及研究這個問題的意義?
不管是法理學的研究者還是部門法的研究者,我們都在共同面對不同學科之間,特别是法理學和其他學科之間,到底有什麼關聯的問題。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讀,甚至是法理學的研究者們對這個問題也有不同的回答。就我而言,我認為法理學和部門法不見得一定存在着一個特定的交叉領域,但我們可以進行法理學和部門法的共同研究。我認為部門法除了自身的知識,還有背後更深層次的方面,特别是其背後的價值問題。法理學可以為部門法提供價值意義上的支持,或者說,對其價值追求所存在的可能争議作出回應,從而将價值層面的研究和反思代入到關于部門法本身的一些争論。其實不管是像民法之中的财産侵權怎麼能夠更好地保護當事人,還是像行政法之中政府和公民之間的關系如何劃定邊界等争論,背後的價值問題都可以通過法理學來進行更加清楚的展現,所以我的主要思路不是劃分清楚部門法之間的哪一部分是法理學和部門法可以共同研究的、哪一部分是純部門法的,而是分出層次,讓法理學能夠更合理地進入到部分法的背後。
精彩句子:我的主要思路不是劃分清楚部門法之間的哪一部分是法理學和部門法可以共同研究的、哪一部分是純部門法的,而是分出層次,讓法理學能夠更合理地進入到部分法的背後。
剛剛您提到了“法理學會走到部門法的背後”,我們在研究部門法時會發現一些問題,是不是也可以重新回溯去解決法理學上的問題?
這是一個在法理學角度上很好的問題。
我當時在學習刑法的時候,也會對于刑法背後的一些細節産生疑惑。怎麼來判斷事件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怎麼來判斷因果關系是否成立,這些問題老師在課上不會講太多,但這些問題都是和法理學相關的。我當時有這種困惑,确實也沒有解決。而現在因為我研究法理學,再重新回過頭來看這些問題,會覺得這個問題恰恰就是法理學和公法相結合的問題,可以從法理學的角度對這些問題做一些探索。
我所強調的就是,你會發現在整個法學學習中,法理學确實是無處不在的。盡管像剛才所講的因果關系、犯罪的判斷等問題從部門法角度可能會做出一定的解讀,但如果針對某個主題做一些研究性的閱讀,你會發現其實它背後都有法理學理論的支撐。隻不過因為學生們需要學的學科太多了,很難針對某一個學科中的某一個問題花太多的時間。但是高年級的同學就能夠體會到,法學的理論性太強,而且理論的争議是一直都存在。任何一個法學學科,不管是訴訟法還是民法、刑法,每一個知識點背後都存在着大量的争議,盡管我們的課堂上無法把争議充分展示出來,但是在學習的過程中一定會有這種體驗。我們學法學和學數學不一樣,不是隻要把公式推導出來、結果算出來就行了,我們學的是一門比較特别的理論性學科。所以在學習的過程之中,一方面我們需要面對很多的理論問題,另一方面是法理學會在各個方面各個層次起到相應的作用,隻是現在法理學的這個角色體現得不太明顯。
10、法理學相對而言較為抽象,對剛接觸法學學習的大一新生來說相對有些困難,您對剛剛接觸法理學的同學們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呢?
我現在也在給大一的學生上課,我感覺他們在法理學學習中如果有困難的話,不一定是因為法理學本身,而可能是因為學生們對于大學學習的困惑而帶來的困難。所以,一方面我覺得這個學期剛剛開始,同學們還是處于适應的過程,可以先摸索一下,給出太多的建議反而不會特别有效。另一方面,随着時間的推移與學習的深入,聽過課、學到了知識之後,就有一個觀察和反思的對象了。在你真正有了學習的體驗之後,回過頭來再追問“我應該怎麼學好法學?我應該怎麼學好法理學?”我相信這個時候的問題就更有價值和意義了。
特别是在剛開始的學習中,我希望學生們首先産生困惑。如果學生沒有困惑,就會在學的過程中感覺無所謂,從而影響後面的整個學習。如果學生們有很多的疑問與不理解,這反而是好事,因為在以後的學習過程和法律實踐過程中,我們所面對的這種困惑會更多。學習的過程就恰恰就是突破這一個個的疑問,從而不斷地提升和拓展的過程。
所以如果要說建議的話,我覺得同學們應該聽完課之後,再開動腦筋自己思考,帶着想法、帶着困惑、帶着疑問去學習。隻要進入到這樣的一段曆程,我覺得就是一件好事,即使有困惑也無妨,解決困惑本身就是一種很好的學習。
精彩句子:學習的過程就恰恰就是突破這一個個的疑問,從而不斷地提升和拓展的過程。